風水是華夏文明對人類宜居環境評價與規劃思想的獨特貢獻,是古老東方智慧在處理關于天、地、人、環境之間關系的結晶。但是,風水所秉承的為美好生活尋求吉地,獲得天、地、人三者的和諧平衡的思想,卻有著普世的價值。風水最初起源于原始初民在擇居時的實用方術。對方位、水質、土質、植被等地理空間環境的選擇,以及出于對安全性、防御性的考慮,加上古代宗教、哲學、種族繁衍等因素的綜合考量,構成了風水思想及其現實操作的基本規范。有趣的是,不僅中國先民有為安居而卜地的傳統,在古羅馬也有類似的觀念與行為。這可以從現存最古老的西方建筑學專著《建筑十書》中得到驗證。
《建筑十書》由古羅馬建筑師和工程師維特魯威撰于公元前32年至公元前22年間,是西方現存最早且最有影響的建筑典籍,書中所分十章,涉及建筑學、建筑師培養、機械制造等的基本體系和設計規劃思想,提出了建筑應實用、堅固、美觀的觀念。令我備感驚奇的是,書中提到的一些思想,竟與中國古老的營建規劃思想——風水中的基本精神如此合拍。可見,風水起源的人居環境抉擇問題,是古代中外各民族所共同面臨的。
我們先來看看中國傳統風水的內涵是什么,以便與古羅馬的《建筑十書》中的思想相對照。
何謂風水?經典的表述引用自晉代郭璞傳之古本《葬經》。該書闡述道:“夫陰陽之氣噫為風,升為云,斗為雷,降為雨,行乎地中而為生氣”,“五氣行乎地中,發而生乎萬物。”該書還就此提出了風水選擇的標準:“來積止聚,沖陽和陰,土厚水深,郁草茂林。”
《釋名》云:“宅,擇也,言擇吉處而營之也。”
《墨子·辭過》說:“古之民未知為宮室時,就陵阜而居,穴而處,下潤濕傷民,故圣王作為宮室。為宮室之法曰:室高足以御辭潤濕,邊足以風寒,上足以待霜雪雨露。”
《后漢書·仲長統傳》記載了仲長統的擇宅觀點:“使居有良田廣宅,背山臨流,溝池環蔽,竹木周布,場囿筑前,果園樹后。”
可見,風水中的基本元概念涉及氣、風、水、土、向、穴等,而風水吉兇判斷的基本標準有:負陰抱陽、山環水抱,朝案相揖、屈曲有情等,具體堪輿過程則體現在覓龍、察砂、相土、嘗水等一系列復雜的過程和陰陽五行與八卦方位結合的辯證考量之中。理氣派更把方位藝術與山水、高下、形局融入了復雜而玄秘的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的體系中。
由于中國屬大陸性季風氣候,北風和西北風在冬天剛烈,故而在風水上,一般強調房屋坐北向南,西要有山,以遮蔽西面來的“剛風”;西北要有山,以阻擋西北方而來的“折風”;北要有山,以屏蔽北面而來的“大剛風”;東北面也要有山,以遮擋東北方來的“兇風”。這樣的要求,自然形成了四面環山的格局。風水中的“藏風聚氣”,實與這些地理環境要求密切相關。至于因聚氣而“聚財”等,實際是被附加了人文意蘊的結果。營建以載道,與中國歷代追求的“文以載道”思想是相通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建筑十書》中關于建筑與方位選擇,與土質、水質等衛生、健康環境關系的論述。這些論述,與我國古代先民“觀其流泉”、“度其夕陽”、“既景乃岡,相其陰陽”以及相宅、卜宅、堪輿等意識和行為,如出一轍。
如,《建筑十書》第一書專論有“動物的身體和土地的健康性”、“城內建筑的劃分和避免有害氣流的布置方法”;第六書專論有“氣候”、“各房間的朝向”、“田園住宅的建造方法”等;第八書專論有“水脈探查法”、“各種水的性質”等;第九書,專論了“天空和行星”、“月”、“黃道十二星座”等天文知識對建筑的影響。
特別難能可貴的是,作者在第一書第一節“建筑師的培養”中,開宗明義地提出“實際上在一切事物中特別是在建筑學中,也存在著以下兩種事物,即被賦予意義的事物和賦予意義的事物。”“建筑師應當擅長文筆,熟悉制圖,精通幾何學,深悉各種歷史,勤聽哲學,理解音樂,對于醫學并非茫然無知,通曉法律學家的論述,具有天文學或天體理論的知識。”“哲學可使建筑師氣宇宏闊,即使其成為不驕不傲且頗溫文有禮,昭有信用,淡泊無欲的人。這才是無與倫比的啊!因為沒有信用和廉潔確實不可能做出任何作品來的。”這一段論述,與中國傳統的修身之道,天縱圣哲,上應天星,法天象地,人與天地合德,上以仰觀天文、下以俯察地理,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等思想何其相近!
一、關于方位與建筑選址關系由于地中海海風從南面吹來,南方陽光酷熱暴曬等因素,與中國崇尚坐北朝南的標準立向相反,古羅馬建筑方位選擇以坐南向北為“吉”——對于城市本身,“首先是選擇最有益于健康的土 ”,“如果城市臨海,朝向西方或南方,那就是不衛生的。因為通過夏季,南方的天空在日出時就熱,正午時灼曬。而朝向西方的天空在日出時溫暖,正午時炎熱,日暮時灼曬。”因此,“在建設城市之際,必須尋求衛生時,沒有比精心研究選擇最適當的天空方向更為必要的了。”
二、關于身體諸元素及其構成與中國古代五行理論認為金、木、水、火、土是組成萬物的基本元素相似,該書提出“當設置城市時,我認為必須注意從暑地吹來的風能夠擴散到人體上的方向。和一切物體一樣,人體乃由希臘人稱做斯托厄刻亞的要素所構成。要素則由熱、濕、地、氣所構成,由于自然按正確的分量混合,世界上一切動物的性質就形成各種各樣了。”“因此,在這樣的身體里諸種要素中的.
熱占優勢時,這個熱要素就以熾熱而破壞并熔融其他要素?
?如果濕氣占據身體的血管,招致諸種要素的平衡,那么其他要素就像受水分損蝕一樣會被沖淡,而且它們的結合力會被削弱。身體上的這種缺陷來自風和微風的濕氣的冷卻性。同樣,氣和地在身體中過多或過少地進行自然結合,也要削弱其他要素。地要素依靠食物的充實,氣則依靠重力下降。”在第二書中之“萬物的要素”一節中敘述道:“最初,臺利斯認為水是萬物的要素。”
“厄弗索斯的赫剌克里托斯認為火是要素”。“畢達哥拉斯的門徒實際上把氣和地加到水和火上了。”“萬物似乎就是由這些要素結合生成的,而且萬物由自然造成無數的種類,所以我想應當說明它們的用途的種類和差別以及在建筑物中所具有的性質。這樣,凡是想要進行建筑的人們只要加以注意就不會犯錯誤,可以在建造時制備材料,適當使用。”
“氣”在中國古代風水思想中具有絕對核心的地位,是風水的真精神。中國風水所強調的氣,既有物質的一面,如指氣流、風,生氣、濁氣,吉氣、煞氣;更指精神的一面,是道、理、“天地之始”、“萬物之母”。單就對氣的重視而言,古代中國與古羅馬先哲思想是有異曲同工之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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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氣的物質對象和情態氣在中國風水思想中是關鍵問題——即所謂追求“藏風聚氣”。氣與風有直接關系,氣的其中一種形態是風。當然,中國風水思想中“氣”的所指,并非是簡單的風,而是生氣、氣場,氣運之氣、天地之氣等等。《建筑十書》沒有像中國古代儒、道的哲學傳統那樣將氣上升到混元天成的高度,而是在風的層面加以直白的描述:“風就是不停地流動的氣流波。”并明確指出:“在周圍筑起城墻,接著便在城里劃分建筑用地,按照天空的各個方向定出大街小巷。如果審慎地由小巷擋風,那就會是正確的設計。風如果冷便有害,熱會感到懶惰,含有濕氣則要致傷。”這種觀念,與中國古代講求“西高東低”的建筑范式的考慮是一致的。與中國古代按八卦方位將風分為八面來風一樣,維特魯威也將風分為八種,即東風、南風、西風、北風、東南風、西南風、東北風、西北風,根據類似日晷測影的辦法用圓規在圓周上畫出八種風的方位。“全圓周上的其余部分和以上相等在左右分為三個部分,這樣就在圖上畫出等分的八種風的位置。我認為這時兩種風之間的角度可以指向大街小巷的線。”維特魯威進一步論述說,“實際上,按照這種理論和這樣布置就會由許多住宅和街道擋住了令人煩惱的風力。迎著風的方向布置大街時,不時從天際的空敞之處猛吹而來,閉塞到小巷口里,會以更加強勁的力量狂暴地旋流。由于這樣的事實,街道的方向便要避開風的方位。這樣,當刮到街區角落時,就會受到挫折,被擋回來,消散而去。”這種處置辦法,與中國古代講究避開西風剛風、北風大剛風、東北風兇風和西北風折風是殊途同歸的。
四、關于人體構造的應用與大地有機整體觀
中國古代風水思想中,有著鮮明的大地有機活體觀的認知,常常把人體的經絡、穴位、血脈及軀干比例等與住宅營造相比對。典型的如將四合院與人體四肢軀干相對應。四合院即形如一個人體宇宙,正房如頭部,耳房延伸出去如兩肩,而廂房恰似人的兩只手臂。在《建筑十書》中,也有類似的思想。如關于“神廟的均衡”一節說到:“比例是在一切建筑中細部和整體服從一定的模量從而產生均衡的方法。實際上,沒有均衡的比例,就不可能有任何神廟的布置。即與漂亮的人體相似,要有正確分配的肢體。”“因此,如果自然構成人體,使肢體按照比例與其他綜合的全部外形相對應,那么古人們似乎就有根據來規定:在完成建筑時各個細部對于全部外貌應當在計量方面保持正確。
因此,在一切建筑中都傳留下來這種法式,特別在神廟中其褒貶常常要持久下去。”又說,“因此,如果同意數目是由人體的關節發現的,而各個肢體的一定部分對于身體的全貌做出計量上的配稱,那么所余下的就是支持這些人們了:他們在建造永生的諸神祗的廟宇時,對于建筑細部規定出按照比例和均衡,使這些部分的和整體的布置變為和諧一致。”當然,中國人強調與人體的對應,本質上更強調的是建筑要有如人一般有建筑的大腦和靈魂。
五、關于神廟的朝向問題
《建筑十書》提出的要求,與中國廟宇的通常規制是一樣的。它提出:“永生的諸神祗的神廟應當朝著哪一方向呢?它應當按照以下所述來確定。即如沒有妨礙它的任何理由,不管成為怎樣的都行,那么神廟和安坐在正殿里的神像就都要朝著西天的方向。這樣,可使接近祭壇獻納供物進上犧牲的人們向著東方天空方向參拜廟里的神像。這樣做后,誠心許愿的人們便可以參拜神像和東方天空,而且神像本身也從東方顯像,注視著捧手祈禱和進獻犧牲的人群。”同時,又指出,“但是地勢如不許可它那樣,這時就必須變更這種方向的規定,以便能夠由神座上盡量多地看到城市中的各個部分。同樣,在河畔建造神廟,如在埃及尼羅河附近,這時就應當朝向河岸了。又如圍繞著大路有諸神祗的廟宇,便要布置得使過路人群能夠注目,當面禮拜。”
六、關于數目的用法做建筑,規制很重要。在中國,有九五之尊的說法,多用陽數。比如在建造塔、臺階、房間數、鼎、斗拱等的時候,帝王之家,均要用九,而一般王公大臣,是不能超越其規制的。《建筑十書》中也提出了用五、七等的原則。
如羅馬劇場中演出臺的高度,“要做成不高于五尺,以使在演奏席上有席位的人們可以看見演員們的全身姿勢。”而在劇場觀眾席下面“成為梯級通道的起步處的數目有七個,其余五個指示出舞臺的構圖。即面對中央的一處應當作為國君的出入口,在其左右處要指示出客用的位置,端部的兩處則要朝向翼部的通道。”
七、關于朝向在古代中國,陽宅風水在營建中首當其沖關注的第一要務就是確立一個住宅的朝向,并且關注東、南、西、北不同地域的房屋營建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同樣地,古羅馬的《建筑十書》也有極為一致的思想,如,“在北方,我想房屋應當用屋頂覆蓋,特別是造成封閉式的而非開敞式的,并且朝向溫暖的方位;與此相反,在南方處于強烈的太陽之下,因受暑熱的重壓,應當盡量造成開敞式的,而朝向北方和東北方。如果在一個方位有自然致害之處,就要依靠技術來補救。在其他方位也要同樣地加以調整,以適應天空對于宇宙的傾斜所配置的狀態。”這種調整的思路,與中國風水中強調北高、西高,如在房屋西邊建較為高大的風水樓等,出發點有相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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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關于住宅與健康的關系由于不同地域造成不同人種體質、氣質等的不同,住宅營建上也就要考慮此中差別。“如果各個地區都由于天空的傾斜度而形成不同的種類,其結果是種族的性質無論在精神上、肉體上,或在其資質上都應當各不相同,那么也就不要猶豫去安排住宅的建造方法,以適合種族部落的特性,因為自然本身早已把它們巧妙地指引給我們了。”作者由此特別強調,“住宅在質量上應當規定適合種族的身體容貌,如同適應于太陽的運行和天空的傾度一樣。”
九、關于宅內物事空間構成在中國風水陽宅理論中,陽宅三要首先講究的是如何處置大門、灶和主臥的空間關系,使其起到納福助生的作用。至于陽宅的“內六事”則更進一步考慮宅院內如何安排廁、畜、倉、碾等。在《建筑十書》中,我們發現了與中國風水思想非常接近的觀念和布建規則。如中國風水將大門正對灶,廁所正對臥房等情況視為風水大忌,在古羅馬,道理有如同出一轍,只不過由于氣候和文化不同,處置的規則有所不同。如“廄舍要布置在住宅中最熱的地方,但要排除朝向爐火的情況。因為如果靠近火布置廄舍,駕車用的馬牛就會不馴服了。”“又,離開廚房在周圍寬闊的地方東向建造畜欄,不是沒有優點的。因為在冬季晴天的早晨把牛牽到它的里面,接受陽光,咀嚼飼料,就會更加顯得壯健。倉庫、干草舍、谷倉和烤面包室似乎都應當建造在住宅的外面,因為這樣,便會免除火災的危險,比較安全。”
對于臥室等朝向,維特魯威提出,“臥室和圖書室應當朝向東方。因為早晨使用要求光線,又在圖書室中書籍不會腐蝕。”這種實用主義觀點,其實與中國風水主張臥房、書房一般朝向東、東南方完全一致。只不過文化語境不同而有所差別。如中國風水說因水、火相克,故主張廚房與水房不能在一起,而古羅馬卻只是從實用角度,認為“浴池也要與廚房相連。這樣,服務人員對于鄉村的入浴照管時就不會過遠。”這種安排自然有其道理。因為,在古希臘和羅馬,受地中海的影響,南方比較炎熱干燥,所以浴池是常備的設施,與廚房建在一起,功能上能相互照應,同時,因為氣候燥熱,所以不至于使廚房潮濕。但在中國大陸性氣候看,特別是北方冬天寒冷而南方終年潮濕,所以自古以來中國人對浴室的設置并沒有放到非常重要的地位考慮,倒是將廁所作為穢氣所出方,要壓兇方,不宜廚、廁相置一處給予了特別提示。
總之,風水之說,本源于中國先賢關于宜居與安全、健康,與環境和諧的文化加方技的集大成,實用、合理、聚氣、倫理、和合等指標是其基本的考量。而從古羅馬《建筑十書》中的精彩論斷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宜居與環境關系對全人類同樣是重要的。這是全人類共同的物質與精神遺產。
一味拒斥者,實際上既不懂、不理解東方文化,也不懂、不理解西方文明的起源;不明白歷史演進其實都脫不了社會需求這一萬古不變的真理。

